海南股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
關于對海南迅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予以通報批評的公告
海南股權交易中心(以下簡稱“本中心”)根據(jù)《海南股權交易中心信息披露規(guī)則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對海南迅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迅達智能”)拒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、無故缺席本中心約談提醒等違規(guī)情形予以通報批評。
迅達智能于2015年1月26日正式在本中心交易板掛牌。根據(jù)相關監(jiān)管規(guī)定以及本中心信息披露制度,掛牌公司須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(nèi)編制并披露年度報告。本中心自3 月 1 日起先后多次通知、提醒迅達智能在4月底前提交2017年度報告,迅達智能仍未按時提交。5月2日本中心向迅達智能發(fā)出約談函,5月7日發(fā)出警告函,均未得到回應。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迅達智能仍未履行年報披露義務。鑒于該公司不配合履行掛牌公司義務的行為已違反本中心相關制度,本中心做出以下決定:
對海南迅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。
請投資者謹慎投資,注意投資風險。
特此公告。
海南股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
2018年6月4日